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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处理5万吨废旧动力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来源:江南官网入口    发布时间:2024-01-15 02:20:34

  关于年处理5万吨废旧动力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经审议,2023年4月11日,我局拟批准《关于年处理5万吨废旧动力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湘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洋沙湖片区湖南定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现有五号厂房

  湘阴江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租赁湘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洋沙湖片区湖南定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现有五号厂房作为生产场地(本项目通过向合作企业湖南力合厚浦科技有限公司转租五号厂房北部区域),建设年处理5万吨废旧动力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一期),本项目仅包含一期建设内容:1条2000吨/年的锂电池pack包拆解及梯次利用生产线吨/年废旧三元锂电池破碎热解分选线吨/年废旧磷酸铁锂电池破碎热解分选线,项目建成后可回收处理废旧锂电池2.2万吨/年,后续2.8万t/a废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建设规模建筑设计企业拟依据市场发展状况在湖南定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北面重新购置闲置地块建厂扩建,后续扩建内容不在本次环评评价范围内。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环保投资857.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托现有厂房新建主体工程(废锂电池pack包拆解区、废锂电池热解生产区、仓储区、废气处理区)、环保工程、制氮间及改造储运工程,公用工程依托现有。项目拟将回收废旧锂电池pack包通过机械为主、人工为辅的方式通过预处理、拆解、梯次利用得到梯次利用产品840t/a;以废旧磷酸铁锂电池单体和废旧三元锂电池单体等为原材料,经人工剥离-安全破碎-高温热解-风选+磁选分离-干法剥离-色选工序后回收得到三元锂电池黑粉5096.32t/a、磷酸铁锂电池黑粉5110.27t/a、铜箔2175.25t/a、铝箔813.15t/a。

  1、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通过优先选用先进密闭的生产的基本工艺,加强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和有效处理;加强非正常工况污染控制;加强车间通风;加强车间管理和日常监管,定期对设备、管道、阀门等来维护和管理,杜绝生产的全部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减少生产的全部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的厂界限值要求。废三元锂电池生产线、NOx、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氟化物、二噁英类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废磷酸铁锂电池生产线、NOx、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氟化物、二噁英类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营运期有组织排放的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执行《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排放限值;氟化物执行《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排放限值;镍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限值;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噁英类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收集设施。本项目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处理后回用于喷淋塔循环补充水,不外排;冷凝系统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水,不外排;碱液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更换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污水依托湖南定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湘阴第二污水处理厂纳污标准两者较严值后进入湘阴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湘江。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废锂电池暂存区、拆解生产线、废气处理系统及危险废物暂存间、原料/产品仓库、厂房内废锂电池生产线以外生产区域、初期雨水池等区域的防渗工作,避免由于防渗层破损造成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

  3、噪声防治工作。采用工艺先进、低噪声设备,合理地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配备消声、隔音、减震设施、定期维护设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态废料管理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固体废弃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项目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产生的BMS废线路板、废冷却液、喷淋废液、废润滑油、含有抹布手套等危险固物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暂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拆解零部件收集后作为副产品外售;收集粉尘随产品外售;外壳及废塑料包装及桩头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定期更换后外售资源回收单位;喷淋沉渣托专业检验测试机构进行属性鉴别,若鉴别结果判定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若鉴定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定期送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普通工业固态废料贮存执行《普通工业固态废料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标准要求。

  5、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6、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完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