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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一致换发新港口理货事务运营许可证

时间: 2024-02-10 22:05:40 作者: 江南官网入口

  为进一步加强港口理货行业管理,交通运输部决议从2010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国一致换发新港口理货事务运营许可证。

  据部水运局有关人士介绍,此次换证目标为经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同意获得港口理货事务运营资历的运营人。新版运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0天,应向发证机关请求处理连续手续。

  关于运营事物的规划,交通运输部做了进一步清晰:一是世界、国内航线船只货品及集装箱的理货;二是集装箱装、拆箱理货;三是货品计量、很多;四是船只水尺计量;五是监装、监卸;六是货检、箱提查验与监定;七是出具理货单证及理货陈述;八是理货信息咨询。

  部水运司有关人士和记者说,替换港口理货运营许可证,是交通运输部加强港口理货行业管理的重要措施。交通运输部着重,各理货组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运营许可证》(港口理货事务)核准的规模开展事务,供给公正、公正的理货服务,不得私行超规模调整收费规范。码头运营人应当为具有运营资历的理货组织进入码头区域开展事务,供给必要的条件和便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纳不正当手段,阻遏或约束理货公司进入码头区域开展事务,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交通运输部将依法严肃查处。(谢宗惠)